长江大学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为长江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将团委的精神及重大安排下达给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机构以及各个学生社团,对社团联及全体社团重大活动及事件的进行组织、安排和决策,对各个部门工作及社团工作进行整体的统一与协调,引导社团系统向更具有前瞻性和稳定性、进步性的方向发展。
1.正确传达校党委及团委的重要精神,对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负责;
2.统一领导、督促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及重要工作;
3.统一领导、督促各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及重要工作;
4.统一策划安排社团系统的事务,对社团、社团联的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宏观把握;
5.对整个社团系统的发展风貌以及发展状况有整体把握,对重大事件进行有益于整个社团系统发展的决策;
6.对社团系统中大会议进行主持和引导,对社团联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进行指导。
1.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两人,副主席两人;
2.主席团是团委直接管理下的机构,受校团委社团部监督;
3.主席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最终负责人为总主席。
(一)主席
1.负责对主席团的日常会议及日常进行统一安排;
2.对各副主席进行合理的职能分工,对社团联各部门工作进宏观调配;
3.对各项主席团事务、社团联事务、学生社团事务负责;
4.监督、督促各副主席日常工作开展;
5.对社团系统的整体发展情况有宏观把握,并有正确的指导发展方向。
(二)常务副主席
1.负责协助总主席日常工作的开展。
2.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和安排、协助和监督。
(三)副主席
1.负责各校区社团联合会日常事务的开展;
2.对各校区协会进行指导和安排,主持校区会长会议;
3.对各校区部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4.促进校区间的日常交流与协作。
(一)长江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对此制度有修改权和最终的解释权。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行。
长江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年10月